为期五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于不久前全面完成。记者从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在粤西地区,仅湛江一地的消失文化古迹就共计127处,消失率达6.2%;保护效果较差的有500处,占总量的24.3%!加强保护湛江乃至粤西地区的文化古迹,刻不容缓!
【家底】湛江文化古迹资源丰富
“粤西地区的文化古迹资源丰富,其中湛江为文物大市,湛江的文化古迹数量和保护工作情况集中体现着粤西地区的整体状况!”
据湛江市文广新局介绍,湛江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000余处,在这些文化古迹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7处、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88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85处。另有一批风格各异的古城镇、古村落和古街区,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各1处。
宗祠、名人故居、古商埠遗迹、古遗址、近代建筑、法国租借地遗迹、抗法史迹、近现代革命史迹、以古徐闻港等为代表的海上丝绸之路遗迹等文化古迹,其中很大一部分也是雷州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代表,对弘扬地方文化的意义自不待言。
【问题】正在消亡的历史亟待拯救
目前,湛江的文化古迹保护利用工作不容乐观,现状堪忧。
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雷州为例,随着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提速,雷州文化古迹的保护形势相当严峻——曲街、二桥街、十字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古骑楼街建筑,由于其墙体多为泥土夯建、瓦片坡顶结构,历经百年风雨侵蚀,部分墙体已开裂,不尽早实施保护的话,最终将不复存在。据统计,2010年历史文化街区古骑楼街建筑坍塌1间;2011年,古骑楼街建筑坍塌3间(注:均无人员伤亡)。
总的看来,湛江文化古迹保护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亟待加强
由于对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认识不足,不少地方出现建设性破坏现象,一些具有历史意义的街区、民居被拆除。
◆保护资金短缺
目前,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尚未纳入湛江等粤西地区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致使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基础性工作及抢救性工作难以开展。一些文化古迹资源集中分布在城区的县(市、区),多年来虽有整治利用古街区的意向和规划,但一直受资金不足的制约而寸步难行。
◆文保队伍和机构不健全
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文保队伍和机构建设不适应文保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湛江市为例,全市71名专职文博人员中,仅有副高职称2人,尚有36人无专业技术资格。目前,粤西地区除地级市的文广新局配置文物科,有专职的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外,各县(市、区)文广新局都没有文物科(股),也没有专职的文物行政管理人员。
◆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效应不明显
湛江乃至粤西地区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利用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名城(镇、村)精神、文化和经济方面的功能未有效发挥,造成名城(镇、村)没有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建议】希望省支持全面保护规划
“雷州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支奇葩!”省人大代表李可文建议,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希望省等上级财政倾力支持,全面实施保护规划。
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湛江等粤西地区在省内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仅靠自己的经济力量,难以支撑起文化古迹的保护发展工作,因而需要省政府高度重视,从全省文化协调发展的高度进行统一部署。
湛江等粤西地区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将文物保护“五纳入”政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为文化古迹的保护利用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引导各市的民间资金对文化古迹保护进行投资或捐赠,努力形成文化古迹保护投入多元化的新机制。
此外,还要将文化古迹的“有形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隐形文化”相结合,在挖掘文化古迹历史文化内涵的同时,注重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拉长文化产业链,增加文化产业经营的附加值;将文化古迹保护与旅游发展、休闲娱乐设施建设、商业市场开发、文化教育和城市建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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