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的刘老根会馆中有一个不可移动的文物“晋翼会馆”,被改造成最低消费18万元的私人会所。文保部门应该是文物的守护者,而不是利用文物创收的“CEO”。既然相关部门要为刘老根会馆的合法性“背书”,就请拿出些更为具体的证据来。至于这种改动是否已经达到破坏文物的程度,还有待上级文物部门的调查。不过,动辄占用、破坏文物古建,在文物古建里面做“私家菜”的做法,该管管了。
平等自愿的借贷应受到保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支持民间借贷按照“利滚利”收账。现在习惯上把民间借贷称为“高利贷”,“高利贷”本来只有经济意义,但被赋予了道德意义。借贷双方是一种契约关系,只要是平等自愿签订的借贷协议,就应该受到保护。高利率包括“利滚利”是市场的正常反应,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道德指责。当然,我们应该正视民间借贷的一些问题,这就需要规范民间借贷,限定最高利率。
“问题蔬菜”缺乏顶层设计
一些常见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与农药为伴”,一根豆角被“喂”11种农药。“问题蔬菜”去毒呼唤“顶层设计”:一是从宏观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实行有组织的合作制生产,改变现在的分散种植模式等。二是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让他们学会科学种植、施药。还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菜农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添人力和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晒善款去向是制度化纠偏
民政部公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慈善组织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1个月内,向社会披露善款的拨付和使用信息。此规定纠偏的指向意义很明显——以善款公开,来驱散慈善组织中的腐败疑云,唤回公众的信任。也许,“30天时限”尚待优化,公开明细度犹需商榷,可毋庸置疑,将“透明慈善”搬上立法议程,已是对“负债累累的慈善公开”的债务清偿。当慈善不透明有了制度化纠偏,谁能说,慈善业不会迎来好的转机?
政务公开需要“参与型公民”
最近,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的举措激起极大波澜。在公民的持续关注、广泛讨论之下,认识不断深入、共识不断达成,政务公开已经从“要不要公开”迈向“该怎样公开”。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推进,需要更多“参与型公民”的成长。如果说监督权力、优化行政是政务公开的直接意义,那么政治与社会的对接,可谓其典型的溢出效应。公开带来的参与、互动和共建,能形成“共同体意识”,弥合“信任感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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