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年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鄂州市城区滨江大道小北门外长江南岸江边,距离市中心约1公里。是一块东西长3.8米、南北宽3.3米的天然岩石,旧名观音崖,俗称猴子石。石刻是唐代名人李阳冰、李莒、裴虬等于永泰元年(公元765年)怀古游玩时留下的珍贵铭刻。
石刻在岩石北面,有李阳冰的篆书《怡亭铭并序》及李莒的隶铭、巴慰祖隶书题记、江恂隶书题记等铭刻。石刻平面呈横长方形,长1.2米,宽0.5米,由篆隶二种书体组成,共78字:篆序6行,每行4字,每字径约12厘米,共22字,系李阳冰篆。隶铭8行,10句,每字径约5厘米,共56字。内容为:“怡亭裴鶠卜而亭之,李阳冰名而篆之,裴虬美而铭之曰:峥嵘怡亭、磐礴江汀;势压西塞,气涵东溟;风云自生,日月所经;众木成幄,群山作屏。愿余逃世,于此忘形。永泰元已巳夏五月十一日陇西李莒”。
此石刻下还有清代金石家巴慰祖题名隶书:“歙巴慰祖,着舟于此,遍览旧迹,得元次山题名于郎亭山下岛中,水落始见,留连十有七日,手拓诸摩崖而去,同游苏门陶石,即时则乾隆五十一年之孟春也”。共计62字。
该石刻是唐代著名书法家李阳冰篆书所幸存在世的唯一原刻,具有很高的历史与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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