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交流会在太原召开。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南、河北等15个省(市)的领导、专家共40余人相聚一起,汇报和交流了各省(市)三普工作经验和报告编制情况。
今年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最后一年,主要任务是成果的汇总、转化和公布。经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山西省“三普”工作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丰硕成果。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核定,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古遗址13477处,古墓葬4298处,古建筑28027处,石窟寺及石刻111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715处,其他246处)。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6365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17510处。另登记消失不可移动文物2740处。山西省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落实了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省、市、县(区)三级共投入经费七千多万元,1500多名文物工作者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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