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历史文化名镇,大多都是明清时代的古镇,有的建筑依山傍水,有的属于两廊加一沟格局,有的是垂直等高线的,还有凉亭式的,还有堡寨式的……
对于“历史文化名镇”来说,在了解如何正确的保护与开发之前,应了解重庆的历史文化名镇究竟为我们呈现出了哪些特色。
第一是,文化特色。历史名镇,得有文化,得有历史,这些应归纳为文化特色的范畴。“破损比破坏好”,在文物保护界有这样一个保护原则,所以我们对历史文化名镇都要首重保护。一个东西哪怕破破烂烂,但有历史符号在里边的,只要你修复得当,保护得法,还可以把历史符号延续起来。像我们重庆的湖广会馆,原来住了几百户人家,通过行之有效的修复,再次焕发出原有的风采。而例如,如果看到哪堵古墙快倒了,哪根古柱子很破旧了,就推倒重建,这也叫保护性破坏,破坏了历史的原真性、文化的可读性。
第二是,建筑特色。无论申报国家级的、市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必须得有一定量的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存在,比如宅院府第、祠堂、驿站、书院、会馆等历史建筑,城墙、城门、牌坊、街巷、古塔、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这些历史建筑和环境要素不仅有外在的形态,更有内在文脉。因此建筑特色、环境特色在各个历史文化名镇呈现出明显的视野区别、文化区分,一看到这些建筑符号、环境要素就知道到古镇了。
第三是,产业特色。广义来讲是“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你得有与众不同的产业。在这里容易误解,容易造成错觉,比如说某一个古镇,他可能引进了一个现代化的生产企业,也有可能称之为特色。但是我个人认为古镇产业特色应局限于它的传统产业,它应该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有历史和文化的深厚积淀,是千百年来当地人民一脉相传的精神财富。只有具有文化、建筑、产业这三个显著特征的,我们才叫做历史文化名镇。
怎么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是永远的矛盾,也是一个难题,我个人认为是“先保护后利用”,保护在前发展在后,这是一个前提。
保护应依据立法,遵循规划,历史文化名镇的发展和利用都应以保护为前提。由于急功近利且缺少保护专用资金,部分镇乡这一级政府缺乏保护的意识。古桥拆了,古井填了,古树挡路锯了,政府为了搞旅游、出成绩,翻新了一批极具历史韵味的古建筑、古文物,把真正的文物变成了假古董。
在镇区建设上,虽然有规划,但新区建设与核心保护区建没形成平衡。首先,历史文化名镇核心保护区内,不应修建任何新式建筑,最大限度的保持古镇原貌,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核心保护区外应规划古镇拓展区,在与古镇整体风格统一协调的前提下,有序进行控制性开发建设。
希望借着这次宣传,可以唤醒人们对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意识,修正一些错误的说法和做法,使重庆历史文化名镇既能“原汁原味”的传承,又能使其“焕发青春”,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以其独有的文化特色不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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