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石家庄市尖岭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唐代释迦牟尼石造像,近日被修建大殿的施工方负责人擅自“洗脸”。花了200元钱,雇了高级石匠,打磨大佛面部,却不知,此举已经违反了《文物保护法》,也引起了居民的不满。
10月13日,笔者接到尖岭居民热线,来到现场。在民心河畔为这尊大佛新建的大殿内,笔者看到大佛面部已呈白色,与佛身淡土红色明显不同,另外佛面右下部呈灰黑色。尖岭村居民邢妮子等人告诉笔者,这尊大佛原来面部与身体颜色一样,右下部也没有灰黑色。10月7日下午3点半左右,她看见修建大殿的施工方负责人陈磊(音),指挥一个石匠,拿着一把电动小砂轮,爬上脚手架为大佛磨脸,大约磨了一个小时。当时她心有疑惑,但未敢上前制止。昨天上午,其他经常看护佛像的尖岭居民过来,发现佛脸变色,感觉事态严重,于是向市文物局和媒体举报。另一位尖岭居民孔建珍告诉笔者,7日下午陈磊带人磨完之后,给她打过一个电话,说花了200元钱,请了石材市场的石匠,把佛脸磨白了,“意思是为村里办了件好事,告诉我一下。”
在现场,笔者见到了居民指认为陈磊的这个人,但他拒绝透露姓名、单位,并称对佛面只洗没磨。笔者从槐底街道办事处了解到,陈磊是办事处指定的在施工期间管理保护大佛的责任人,但办事处没有让他给佛像“洗脸”。昨天下午,市文物局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目前对此事正在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目前,个别人的无知举动已经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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