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历史悠久,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1986年,张掖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历史文化名城是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保存文物和历史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重大、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的集中体现。全国共119个城市荣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只占到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总数的3.72%。名城数量稀少,价值珍贵。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张掖,保存文物特别丰富。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我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31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71处、全市各级博物馆馆藏文物3万余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2937件(套)。
自我市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工作,使张掖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传统特色和历史文脉得到了较好地保护。近年来,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在编修张掖老城区详细性规划中,注重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对建筑风格、性质等做出明确规定。完成了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确保了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完成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佛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大佛寺大佛殿、高总兵宅院等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顺利实施,确保了文物建筑的安全。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经过3年多的扎实工作,大佛寺等3处世界文化遗产备选点的申报文本已编制,基础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为保护重点,对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大规模环境综合整治,先后制止了钟鼓楼周边建筑超高等违法行为。去年,市委、市政府斥巨资将原张掖宾馆拆除,新建了大佛寺文化广场,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历史文化名城的环境。
通过市、县区、乡镇、村社宣传文化中心建设,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三馆”建设,影剧院、体育馆、群众文化艺术馆建设,“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滨河新区文化产业园、新文化“三馆”的建设,有力地夯实了张掖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通过挖潜、扶持、资助、引导、示范带动和政策推动,发展了玉石、刺绣、烙画、根雕、民族服饰、文物复制、图书出版、音像制作等一批文化产业,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赋予了新的内涵。通过“千台大戏送农村”、“金张掖文艺奖”评选、各类节庆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及重大旅游文化节、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为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通过发展壮大专业文艺院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开展多种形式、各个层次的文化干部培训教育活动,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人力资源。通过普法教育、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特色鲜明的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为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
20多年来,我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伴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城市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变化。今年7月20日至22日,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明确提出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问题。一是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存在着不重视完整性、生活功能延续性的现象;二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编制工作滞后,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名城的构成要素保护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没有修编历史文化街区专项规划;三是保护机构不健全,没有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不能真正落实名城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古民居的保护重视不够,导致大量有可能划为历史文化街区加以保护的成片历史建筑和古民居被拆除,使张掖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特征和传统风貌无法得以体现;五是现存的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落后,居民条件较差,不利于历史建筑的保护。由于缺少有效保护,许多历史街区在消失,古建筑、古遗址周边面貌被改造,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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