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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台商代遗址遭破坏续:施工现场被责令停工
来源:大河报 日期:2008-7-16
 稽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调查取证 继刊发了《凤凰台施工现场挖出商代遗址?》的消息后,郑州市文物局考古研究院稽查大队稽查科立即派出3名工作人员,赶赴遗址现场调查取证。因施工单位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拿不出合法施工手续,稽查科责令其停工,并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于今日上午到稽查大队接受询问。
事件回放:凤凰台商代遗址惨遭施工破坏惊现瓦罐、尸骨
稽查人员现场取证
昨天上午,郑州市文物局考古研究院稽查大队稽查科为了尽快查明情况,使遗址免受更多的破坏,派出3名工作人员赶赴现场。
在未来大道和陇海路交叉口附近的凤凰台村施工现场,6台大型挖掘机正在轰鸣着工作,新鲜的泥土夹杂着碎瓦片和尸骨不时被抛到路面,仍有附近的市民拿着袋子在泥土中挑挑拣拣,不时把一些瓦罐碎片放进袋中。
在现场,稽查科的工作人员发现了大量的文化土层和散落的陶片。
“从文化土层和散落的陶片可以判断出此处有古人生存和活动,目测面积大概为9万平方米。”稽查人员毛女士告诉记者。
施工方被责令停工
稽查人员拍照取证后,想进一步了解施工单位的情况,但工地上的工人对施工单位的名称三缄其口,最后在一名知情人的指点下,稽查人员和记者来到施工方的项目工程部。
在工程部,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对稽查人员说,施工单位的名称为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挖掘出文物的工地只是凤凰台城中村改造的一部分,“大概400多亩,完工后还要在周围继续扩建”。当稽查人员提出见施工负责人时,这名张姓工作人员说他们单位的领导都出去办事了,不方便出面解释,她只负责接待和资料管理工作。稽查人员告诉该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现在责令你们立即停止施工!”当听说该工地涉嫌非法施工导致文物遭到破坏时,该工作人员很是不理解:“你们为什么不在我们开工之前来检查,现在我们施工这么长时间了,你们才让我们停工,这不是影响我们工程进度吗?”
稽查人员当场告知张姓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大的基本建设工程前,建设单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稽查人员说,施工地点在结束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文物钻探报告》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施工。具备施工条件者持《文物钻探报告》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私自施工是违法行为。
施工方违反相关规定
随后,稽查人员要求张姓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文物钻探报告,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完成了土地勘察报告。稽查人员毛女士告诉记者:“土地勘察报告和文物钻探报告是不同的概念,任何开发建房的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文物钻探,这是施工建设必须例行的职责。郑州市文物局考古研究院的专家判断凤凰台附近是商代遗址,在这里开工建设更应该经过严密的文物勘察,如果盲目地建设,就会对文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
毛女士还说,在来工地前,他们查阅了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但没有查到这个公司和工地的备案。“开工前没有向文物局申请,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的批准,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由于工作人员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手续,稽查人员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即日起停止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今日上午向文物部门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委托书和文物钻探报告。“如果施工单位拿不出文物钻探报告,则不具备施工的资格,我们会按照相关的规定进一步处罚。”
最后论断等待专家鉴定
毛女士表示,从凤凰台发现的大量文化土层和散落的陶片可以判断,该地曾经是古代人活动的场所或是一个祭祀坑,但这里是不是一处遗址?是哪个时代的遗址?现在还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在停工期间,市文物局将会同文物考古专家紧急对凤凰台工地进行文物抢救性发掘,至于这里是否为商代遗址,施工单位对文物造成了多大的危害,现在不能定性下判断。必须等到文物发掘之后,文物专家才能给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解释。如果经过勘探鉴定,出土文物具有保存价值,他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停止这片区域的开发。同时,还将上报国家文物局,建议将凤凰台周边地区划为文物保护单位。
昨晚7时,记者又赶到凤凰台施工现场,发现那里的机器已经停止工作,周围只有几个工人在来回走动。正当记者准备走进工地时,却被一名工作人员拦住。该工作人员称,他是领导专门派来看管现场的,目的就是不让闲杂人员再进施工现场。“上午公司领导已经通知停工,但是具体什么时间开工还不知道。”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编辑:芨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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