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起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普查
来源:新华社 日期:2006-12-20
国家文物局在18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将从2007年1月起开始对我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外)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普查,历时5年。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会上表示:“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利于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据了解,这次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了解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登录。
普查将从2007年1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共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1月至9月是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是普查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是普查的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单霁翔介绍,我国曾在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当时各方面条件所限,漏查甚至根本没有开展普查的情况相当普遍。
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有320个县没有开展普查。此后的20多年间,大规模基本建设、城乡建设和文物调查中新发现了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另有许多文物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遭到损毁甚至消失。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在复查的2068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已消失的64处。“前两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已经越来越难以准确反映文物保存的实际状况。”单霁翔说。
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上,国家文物局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进行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设想,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肯定和支持。今年5月,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编辑:夏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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